潍坊滨海中学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始建于1958年,历经寿光第六中学、海化新城中学等发展阶段,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
学校占地480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现有师生3000余人,拥有全市一流的教育教学软、硬件设施以及省内领先的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和天象馆、科技园、图书馆,业已建成数字化校园。
学校秉承“搏志立人、博学立世”的校训,弘扬“诚、毅、融、创”的校风,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致力打造卓越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形成了鲜明的科技创新教育特色。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年富力强、业务精湛、业绩突出的名优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43人,其中高级教师74人,省市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60人。学校根据学生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提供具有学校特色的六个组合进行选课走班教学,重视学生个性化培养,实施寄宿制管理。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首批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山东省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基地、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学校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东省招飞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认真做好2024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滨海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潍坊滨海中学高一新生计划招生800人,共设置18个班。具体计划如下:
公办学校 | 艺术体育特殊才能学生 | 合计 | 其中 | 招生范围 |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小计 |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特殊才能学生 | 指标生 | 1.第一志愿考生(含艺体特长生):滨海区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2.第二志愿考生:潍坊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及市直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 ||
574 | 200 | 774 | 26 | 800 | 34 | 360 |
说明:在潍坊中心市区计划单独招收普通生200人,须在公办普通高中第二志愿中填报,由我校单独择优录取。
二、收费标准
潍坊滨海中学是一所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学费800元,住宿费280元,学费、住宿费都是按学期收取。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全部通过中考平台(潍坊市教育局网站首页链接)进行,时间为5月11日-15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方式
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通过中考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考试科目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报名期间允许多次查看修改,首次填报后或修改后,要退出系统并再次登录,对考试科目、报考志愿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确认无误。报名时间截止后(5月15日20:00后)无法再修改,由初中学校统一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报考我校的滨海区初中毕业生需在第一志愿填报。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即相当于填报了我校的指标生志愿。
报考我校的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学生,须在公办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填报。
我校志愿分普通生、特殊才能学生两类,特殊才能考生志愿仅限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报考。
3.回户籍地报考资格申请办法
滨海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不须另外审核报名资格。滨海区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考办法如下:
(1)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滨海区但不在滨海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潍坊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初中学校或户籍均不在滨海区,但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在滨海区的,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以上两类考生监护人须于4月27日-5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初中学籍号等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其中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初中学校提供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证明(以上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潍坊市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滨海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我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考生报考资格经潍坊教育局滨海分局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填报高中志愿。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于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及相应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注意事项
(1)全市高中招生报名共分为九个区域(市区、八个县市)进行,考生只能在其中一个区域参加报名,跨区域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2)考生须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填报的志愿无效。
(3)参加我校特殊才能专项考核测试并被确定为具有我校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平台中正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第一志愿须报考我校,不得改报其它学校。
(4)报考户籍地县市普通高中的市区初三学生,按县市教育部门规定方式报名。
四、202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3日 (星期四) | 语文(8:30-11:00) |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
6月14日 (星期五)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6月15日 (星期六) |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 |
6月16日 (星期日)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1.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区初三学生报考我校的,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参加所有文化课科目笔试。潍坊市各县市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报考我校的,在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参加考试。
2.非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均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查科目考查认定。
3.户籍在滨海区、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滨海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考生,在滨海区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具体考试地点由滨海区教育部门确定后通知考生。
六、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我校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劳动教育、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等级,体育与健康为C等及以上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科目免考的除外);第三组合中地理、生物两科等值互换后必须达到2D及以上等级(特殊才能考生另作要求)。
(一)普通生录取
1.组合内各科等值互换
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划分为三个组合,第一组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和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科目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第三组合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
第一组合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可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两科之间可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两科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间不能等值互换。第二组合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等级可等值互换。第三组合中,地理、生物两科之间可等值互换。
2.组合间科目置换
(1)互换、置换顺序:先组合内各科等值互换,再组合间置换。避免出现某些情况下因互换、置换顺序不同导致成绩不同、录取结果不同。
(2)第一组合等级可置换第二组合(第一组合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不能置换第一组合。
(3)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不能置换第三组合。
(4)语数英置换第二组合时,指8个等级。如,语数英其中一科由A+降到A,或由A降到B+,......,以上均为降低一个等级,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
(5)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与第二组合置换时,每科只能置换一个等级且只能置换一次。
3.录取顺序
按特殊才能学生(含自然科学类、艺体类)、指标生、第一志愿普通生、第二志愿普通生的顺序录取。
录取自然科学类特殊才能学生。享有自然科学类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我校设定录取底线的,予以正式录取。自然科学类特殊才能学生中具有指标生资格的,占用所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纳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计划。
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达到我校设定的录取底线,参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与特殊才能学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不再设置普通生底线要求)。低于学校设定的录取底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为特殊才能学生。获得我校特殊才能类考生资格的考生若没有被直接录取,再纳入普通生计划按普通生录取标准进行录取。
4.录取办法
(1)将达到我校录取必备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第二组合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预录取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40%(以最接近的比例为准),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组合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预录取不低于招生计划的70%(以最接近的比例为准),确定预录取标准进行录取,经组合内等值互换后达到预录取标准的予以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因多名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录取计划数时,则按照“物化政史”组合、“语数英”组合依次提高划定标准后重新预录取,直到预录取人数少于录取计划数。
(2)若按预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间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间互补办法:第一组合中任意一科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
若按照(1)(2)步预录取学生超过录取计划数,则先提高第(1)步划定的录取标准中“语数英”组合的标准,按提高后的标准进行第(2)步预录取;若预录取数还是超过录取计划数,则再提高第(1)步划定的预录取标准中第二组合的标准进行第(2)步录取。重复上述步骤,直到预录数达到或少于录取计划数。
(3)若按照(1)(2)步预录取学生不足录取计划数,则从剩余考生中继续择优录取。择优办法: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下同)优先录取“语数英”平均等级高的考生,再按原始成绩优先录取“物理化学”平均等级高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的科目顺序优先录取原始等级高的考生。
5.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
滨海区内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为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6.设置第二志愿普通生录取标准下限
第二志愿普通生(潍坊中心市区考生)不参与指标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对考生择优录取。录取标准不低于潍坊滨海中学滨海区普通生录取标准。
(二)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1.艺体类考生均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收尾法划定专业合格线(若专业报名人数低于招生数的1.5倍,招生数则按比例收尾法相应缩减)。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录取时,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志愿,按学校中考招生方案单独进行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达到设定底线后,参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与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不再设置普通生底线要求,体育类特殊才能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成绩等级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低于学校设定的文化科录取底线(语数英等级等值互换后达到1D2E及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不予录取为特殊才能学生。
2.享有自然科学类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我校设定底线的(获A证者录取底线:语数英三科互换后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获B证者录取底线:语数英三科互换后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予以正式录取。
自然科学类特殊才能学生中具有指标生资格的,占用所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纳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计划。
获得我校特殊才能类考生资格的考生若没有被直接录取,再纳入普通生计划按普通生录取标准进行录取。
八、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按潍坊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九、保障措施
为加强中考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检查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情况进行复议,对招生录取中的有关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于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及相应录取资格;特殊才能考生中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咨询、监督方式
1.咨询电话:
0536-5331105
13562605991 郑老师
15205362186 孙老师
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学校网址:www.bhqwfbhzx.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wfbhzxwxh
E-mail:xczx105@163.com
学校地址: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创新街08601号
2.监督电话:
0536-5331105(潍坊滨海中学)
0536-5303115、5331037(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
本招生简章由潍坊滨海中学负责解释。
声明: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规定及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其它任何口头或书面宣传内容如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均无效。
潍坊滨海中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类别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部队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现役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可以报考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公办普通高级中学。
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5.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6.军人子女需要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任选学校。
以上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7.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享受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